探究任何一種客觀事物的本源,均是以弄清該事物的墓本概念或涵義為前提的,檔案也概莫能外。只有認識了檔案是什么,才能了解檔案的本質特征(也可稱為本質屬性)和作用.了解了檔案的本質特征和作用,就可以據其追根溯源,最終找到它的起點。 那么,檔案是什么呢?目前,對檔案定義較為權威與科學的表述有如下幾種: “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檔案盒是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式的有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檔案是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確定的原始記錄作用的固化信息。” 從上述對檔案涵義的具體闡釋中可以看出涉及檔案本質特征的關鍵詞主要有兩個,即“直接形成”和“歷史記錄”。 “直接形成”強調的是檔案的原始性。原始的,即是第一手的、最初的。檔案的原始性來源于檔案的前身—文件材料形成的原始性上。文件材料的原始性表明了這種文件材料不僅在時間上是某項活動當時形成的最初記錄,而且這種記錄是不能被事后更改的,甚至這種記錄一旦形成在某種載體上.它的文字符號就具有了不可轉移性.任何文字符號的轉移,只能認為是復制,而不是原體.檔案的原始性使其具有了憑證性,是某項活動當時狀況的佐證。 “歷史記錄”是指檔案記錄的是過去、而非現行的活動。一般來講,若某項活動已經結束或相對結束,那么,它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就應是一種歷史記錄。 顯而易見.檔案的本質特征是人類社會實踐活動的原始的歷史記錄性,其本質作用是為日后作為憑證查考利用.那么,在歷史上最先具有這種屬性和作用的事物自然就應被視為是檔案了。根據這樣的思考,我們可以把檔案的起源上溯至人類的遠古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