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酸紙檔案盒-立卷改革,采用和推廣立卷這一做法,既是對我國檔案工作傳統的繼承,也帶有深刻的時代烙印。20世紀50年代我國檔案學界在學習前蘇聯的基礎上,建立了新中國的檔案工作和檔案學理論。當時提出靈活運用“六個特征”組卷的做法,是與當時的社會生產力和科技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物質和技術條件的限制,使手工檢索成為當時惟一可行的途徑,也使得歸檔文件整理方法必然走上分類組合、逐級檢索的立卷道路。再加上當時的社會檔案意識,過多地強調安全、保密,使檔案工作的重心偏向整理、保管。案卷這種放大了的實體單位,無疑更能滿足這方面的需要。1987年,國家檔案局頒布了(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正式將立卷作為機關檔案室歸檔文件的規范整理方法確定下來,并在全國范圍內加以普及。